无磷反渗透阻垢剂技术标准与企业标准详情,山东森盛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各类优质无磷反渗透阻垢剂等水处理药剂产品,并制定了详细的技术标准和企业标准,并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欢迎各地客商来电索取资料。无磷反渗透阻垢剂技术标准与企业标准全文如下:
无磷反渗透阻垢剂技术标准、企业标准
山东森盛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我承诺
我司编写并公开的Q/SSL-PH-135-2018《无磷阻垢剂》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
我司生产的产品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标准编号在相应的产品包装上明示。我司对声明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本标准实施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反渗透阻垢剂 PH-135 产品企业标准,标准号:Q/SSL-2018-PH-135
1、范围
提供反渗透阻垢剂 PH-135 产品的适用范围、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和安全要求。该产品主要用作反渗透水处理系统作膜阻垢剂用。
2.、规范性引用标准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601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603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技术要求
反渗透阻垢剂 PH-135 标准液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外观 | 微黄色液体 |
密度 | 1.10±0.5 |
PH 值 | 2±0.5 |
环保要求 | 无磷 |
4、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使用分析纯试剂和符合 GB6682 中规定的三级水。
4.1 试验中所需标准溶液、制剂在没有特殊注明时,均按 GB601、GB603 的规定制备。
4.2 密度的测定
4.2.1 仪器和设备
4.2.1.1 密度计,分度值为 0.001g/cm3 ;
4.2.1.2 量筒,250ml
4.2.2 测定
将试样注入清洁干燥的量筒(4.4.1.2)中,不得有气泡,将清洁干燥的密度计(4.4.1.1)缓缓侵入试样中,其下端应离筒底 50px 以上,不能与筒壁接触,密度计上端露在外面部分所占液体不得超过 2-3 分度。待密度计在试样中稳定后,读出密度计弯月面下缘的刻度值,即为试样密度。
4.2.3 允许差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值不大于 0.005g/cm 3 .
4.3 pH 值的测定
4.3.1 仪器
4.3.1.1 酸度计,分度值为 0.02pH。
4.3.2 测定
将 1%水溶液(重容)试样倒入 100ml 烧杯中,把饱和甘汞电极和玻璃电极浸没于试样,用 pH=4.0 的缓冲溶液在已定位的酸度计上测定,读出 pH 值。
4.3.3 允许差取连续测定两次测定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样结果的绝对值不大于 0.05pH。
5 固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原材料固含量的的设备、试验温度、试验步骤和试验结果等。
5.1 原理:
测定原材料的不挥发物含量是使试样在一定温度下加热一定时间后,以加热后试样质量与加热前试样质量的百分比值表示。
5.2 仪器设备: 5.2.1 分析天平:感量为 1mg。
5.2.2 数显电热鼓风干燥箱:温度控制±1℃。
5.2.3 干燥器:装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
5.2.4 称量容器:直径 50mm,边高 30mm 的称量瓶。
5.3 试验温度、试验时间和取样重量:试验温度 105~110℃,试验时间 60min,取样量 0.5g。
5.4 试验步骤:按要求称取试样 0.5g,精确到 0.0002g ,置于已在试验温度恒重并称量过的称量瓶中,放入已按试验温度调好的数显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加热,加热 60~90min 后取出试样,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其质量并记录,
5.5 结果表示:
固含量按下式计算: X=m1/m 式中:X----固含量,%; m1---加热后试样的质量,g; m---加热前试样的质量,g。试验结果取两次平行试验的平均值,试验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6 检验规则
6.1 反渗透阻垢剂 PH-135 产品应由生产厂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2 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核验所收到的反渗透阻垢剂 PH-135 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本标注的要求。
6.3 产品应按批检验,每批产品质量不超过 10t。
6.4 每批出厂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规格、等级、批号、净重、生产日期。
6.5 取样时应先充分搅匀,然后用玻璃管或聚乙烯塑料管插入桶中深度三分之二处取样,取样桶数按表 2 规定选取。
表 2
每批总桶数 | 选取的最少桶数 |
1-10 | 所有桶数 |
11——49 | 11 |
50——64 | 12 |
65——81 | 13 |
82——101 | 14 |
102——125 | 15 |
126——151 | 16 |
152——181 | 17 |
182——216 | 18 |
6.6 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取样桶数的包装桶中取样,进行核验。
6.7 采用 GB1250 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
7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7.1 反渗透阻垢剂 PH-135 产品采用聚乙烯塑料桶包装。
7.2 每桶净重 25kg。
7.3 每桶上应表明:生产厂名称、生产日期、净重、商标。
7.4 本产品应与室温下储存,保持通风,防止暴晒,储存期 24 个月。
7.5 本产品适用于常规运输方式运输。